javascript裡的# (shrap) 是什麼???
- Sharp variables in JavaScript - Archive of obsolete content | MDN
- Sharp variables in JavaScript - 岑安 - 博客园
發現一個紀錄three.js學習心得的blogger
看這blogger時發現一個有趣的東西,在網頁上make 3D model
- It means three.js + jQuery
- tQuery API - extensions for three.js
- An Extension System for three.js - Learning Three.js
除了JavaScript之外,jQuery真的太常被提到了,真的該好好學一學才對
學習英文
Javascript學習進度:JavaScript 标准参考教程(alpha)
2.4 對象(object)
- 在JavaScript語言中,所有全局變量都是頂層對象(瀏覽器環境的頂層對象為window)的屬性,因此可以用in運算符判斷一個全局變量是否存在。
- in運算符只能用來檢驗可枚舉(enumerable)的屬性。關於可枚舉性,參見下一章的《Object對象》一節。
- 凡是定義在Object.prototype對像上面的屬性和方法,將被所有實例對象共享。
- 如果你要在with語句內部,賦值對象某個屬性,這個屬性必須已經存在,否則你就是聲明了一個全局變量。with語句有很大的弊病,主要問題是綁定對像不明確。建議不要使用with語句,可以考慮用一個臨時變量代替with。
又忘記javascript裡this的用法
一點感想:我還是不太喜歡for-in的寫法,雖然他較簡潔,但個人還是較偏好傳統的for loop寫法
2.6 函數(function)
- 函數表達式(Function Expression),採用函數表達式聲明函數時,function命令後面不帶有函數名。如果加上函數名,該函數名只在函數體內部有效,在函數體外部無效。
- 需要注意的是,函數的表達式需要在語句的結尾加上分號,表示語句結束。而函數的聲明在結尾的大括號後面不用加分號。
一點感想:讀這份資料真的滿累的,中途跑去讀英文資料JavaScript Functions-w3schools.com,原本只是想換換口味,沒想到意外的容易上手,也沒有提出一些容易出錯的寫法,頓時決定跟換學習主力改為W3Schools Online Web Tutorials,學習主力從中文改成英文,另外我決定要增強JavaScript、CSS、HTML的基本功,所以我決定去使用英文的coding網站Dash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