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

2014/9/21 今日學習


javascript裡的# (shrap) 是什麼???

發現一個紀錄three.js學習心得的blogger
看這blogger時發現一個有趣的東西,在網頁上make 3D model
除了JavaScript之外,jQuery真的太常被提到了,真的該好好學一學才對

學習英文

2.4 對象(object)
  • 在JavaScript語言中,所有全局變量都是頂層對象(瀏覽器環境的頂層對象為window)的屬性,因此可以用in運算符判斷一個全局變量是否存在。
  • in運算符只能用來檢驗可枚舉(enumerable)的屬性。關於可枚舉性,參見下一章的《Object對象》一節。
  • 凡是定義在Object.prototype對像上面的屬性和方法,將被所有實例對象共享。
  • 如果你要在with語句內部,賦值對象某個屬性,這個屬性必須已經存在,否則你就是聲明了一個全局變量。with語句有很大的弊病,主要問題是綁定對像不明確。建議不要使用with語句,可以考慮用一個臨時變量代替with。

一點感想:我還是不太喜歡for-in的寫法,雖然他較簡潔,但個人還是較偏好傳統的for loop寫法

2.6 函數(function)
  • 函數表達式(Function Expression),採用函數表達式聲明函數時,function命令後面不帶有函數名。如果加上函數名,該函數名只在函數體內部有效,在函數體外部無效。
  • 需要注意的是,函數的表達式需要在語句的結尾加上分號,表示語句結束。而函數的聲明在結尾的大括號後面不用加分號。
一點感想:讀這份資料真的滿累的,中途跑去讀英文資料JavaScript Functions-w3schools.com,原本只是想換換口味,沒想到意外的容易上手,也沒有提出一些容易出錯的寫法,頓時決定跟換學習主力改為W3Schools Online Web Tutorials,學習主力從中文改成英文,另外我決定要增強JavaScript、CSS、HTML的基本功,所以我決定去使用英文的coding網站Dash


休息一下去又去查了一下SubLime的資料

看資料時看到一個東西foo???
  • 查到的資料都怪怪的 Q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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